石嘴山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直辖市。石嘴山因黄河两岸“山石突出如嘴”而得名。他西依贺兰山,东濒黄河,北连内蒙古自治区,南临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面积4454平方公里,人口67万。1960年建市,1975年改为地级市。经过37年的建设,石嘴山市已成为西北地区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工业基地。地处宁夏黄河灌区,生产小麦、玉米、水稻及多种经济作物,成为宁夏商品粮基地重要部分。这里风光优美,既有大漠的雄浑,又有江南的秀丽。石嘴山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在5.8-9.4度之间,全年日照3060-3217小时,绝对无霜期125-165天。景观:北武当山庙、兵沟大峡谷、银河红柳林、平罗玉皇阁、大武口森林公园、北武当生态旅游区石嘴山市旅游景区点多面广。以国家级风景旅游区—-沙湖最为著名。沙湖有近万亩湖面,湖中芦苇似花团锦簇,连绵起伏的沙丘与湖水融为一体,水沙相映,景色奇特,既有江南秀丽的水上景观,又具有塞外豪放的沙漠风景,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全国三十五个重点旅游风景区之一,吸引了大批的中外游客。北靠巍巍贺兰山,面对滔滔黄河水的寿佛寺和渐次升高、结构精巧、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的玉皇阁使人留恋忘返。此外,贺兰山古岩画、岩刻,古长城遗址及其同地震引起的错位等景观,均有较高的艺术创作、考古、地居考察等价值。
石嘴山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